发帖时间:2004/11/8 11:54:00
把过期面包扔了,马上开车走人,让难民自己去拿面包,就不关可口可乐的事了!...
发帖时间:2004/12/6 23:35:00
告诉记者,这批面包是过期的,但吃下去估计也不会有问题。按制度我们是要销毁的,但难民要强买我们也没办法。让记者去发动难民,拿了面包后留下点钱意思意思就行了。第二天的报纸上准会出现:可口可乐的过期面包再送去销毁的途中被人抢购一空!厉害吧!...
发帖时间:2005/3/5 11:19:00
车里的面包一定得销毁,因为过期。(难民也是人,不能因为难民就给他吃过期面包);马上电话通知公司送一些新鲜的面包来,发给难民。这样:记者的报道就会这样:可口可乐“重视产品质量,热心公益事业”。一举两得![em05]...
发帖时间:2005/3/7 9:14:00
以下是引用阿虎在2005-3-513:02:00的发言:补充说明1:告诉记者发放面包是个人行为,既然是个人行为,就不会有什么新闻价值,就是真的报道了也与可口可乐没有任何关系。阿虎真这么想?到时的新闻标题就是“支援难民,可口可乐发放过期面包”副标题“是公司行为还是个人行为”...
发帖时间:2005/8/29 23:46:00
此题可循2条思路:1。可口可乐不做面包。说明你有原则性,但缺乏令活、应变能力,难以负重任,出了大事极可能往上推,这不是我的问题,是公司原则出错了。适合做内勤人员。2。既要救饥民,也要不影响可乐面子。绝对不能对记者做贿赂、或表现出同情而放弃卫生原则!!因为记者是靠不住的,他们有职业...
发帖时间:2005/8/30 10:04:00
以下是引用ccfer在2005-8-2923:46:00的发言:此题可循2条思路:1。可口可乐不做面包。说明你有原则性,但缺乏令活、应变能力,难以负重任,出了大事极可能往上推,这不是我的问题,是公司原则出错了。适合做内勤人员。2。既要救饥民,也要不影响可乐面子。绝对不能对记者做贿...
发帖时间:2011/8/1 14:35:49
在“毒豆芽”、“墨汁粉条”、“染色花椒”等一批食品安全案件被披露后,北京、上海、浙江、广东等地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,推行食品安全整治区(县)长负责制,统筹推进市县两级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,实现各环节紧密衔接,有效形成全链条监管。(5月15日《京华时报》)近段时间,包...